多部委密集调研摸底三角债风险

2012年08月24日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企业“三角债”抬头风险受到高度重视,工信部、银监会、商务部等多个部委已经开始密集调研摸底,近期将会形成调研情况及政策建议报告并上报国务院。
  “工信部22日就国务院批示的关于企业‘三角债’问题召开研讨会,邀请了煤炭、电力、机械制造、钢铁和有色金属五个行业协会参会,摸底相关行业的债务风险。”一位接近工信部的知情人士表示,工信部已经就相关问题开始调研。
  记者还获悉,银监会21日邀请相关行业协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当前“三角债”的规模和风险等问题,并已将相关报告下发到几家重要的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在接到国务院批示的报告之后,“商务部高度重视,已经组织部内相关司局、相关协会展开研讨并开始赴各地调研。调研的主要内容集中在外贸企业的收汇情况,以及内贸流通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一位接近商务部的人士表示。
  记者获悉,除上述三个部门之外,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等部门也接到国务院相关批示并开始展开调研摸底。与此同时,煤炭行业协会等一些行业协会也计划近期就本行业企业“三角债”问题展开摸底调研。
  记者了解到,上述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的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撰写的“要高度警惕当前新的企业‘三角债’问题”报告。报告指出,近期,在对中国企业转型发展情况进行的大规模调查研究过程中,不少企业反映应收账款呈不断上升趋势,资金回笼难度越来越大,相互拖欠现象较为普遍,20世纪90年代初曾严重困扰中国企业的“三角债”问题有卷土重来之势。
  报告指出,“三角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已有很大变化,一般可视为企业间贷款及费用、银企间信贷往来、政企之间款项支付等相互拖欠所产生的逾期应收债务;当前企业“三角债”问题更多表现为“债务链”。从反映企业“三角债”问题的绝对指标看,当前企业间账款相互拖欠现象严重。截至2012年3月,全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为7.12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74%;“应收账款占信贷总额比重”为12.47%,是自2009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而更新的数据显示,2012年1到5月,全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升至7.54万亿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查阅上市公司中报,截至8月23日,已公布中报的1437家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整体规模达8039亿元,较去年同期5550亿元的规模激增约45%。
  该报告还指出,企业货款回收困难,整体上回笼周期在拉长。2012年1至5月,全国国有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9次,比去年同期下降0.32次。分区域和行业来看,除河北、湖北、广东、海南、云南、新疆、西藏和陕西八省区及电力、烟草、物资、供销、餐饮、服务、金融等七大行业外,大多数省份和行业的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均较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下降。而账款拖欠现象严重、账款构成比例上升、账款周转率下降等问题,在设备制造等强周期行业更为突出,这些行业的上市公司应收、应付账款在2012年一季度显著增加:钢铁企业平均应收账款为9.77亿元,同比增加39.19%;设备制造业企业平均应收账款为40.5亿元,同比增加14.35%。上述行业的企业在贷款被拖欠的同时,也开始拖欠其上游企业的贷款,潜在的“三角债”危机已开始向上游企业蔓延。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近期也表示,2011年中国企业负债占GDP比重达107%,在世界上是最高的。而根据经合组织标准,企业负债占GDP比重超过90%就很危险。
  值得注意的是,与20世纪90年代初的“三角债”危机不同,此次“三角债”问题呈现出新的特点。上述报告指出,与上次以国有企业为主有所不同,此次各种类型企业均有涉及,且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更为严重;地方投融资平台和大型基建项目成为三角债的源头之一;债务情况在行业之间呈现很大的差异性,这和企业在产业链中所处的位置有关系。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现在还不能定性为企业“三角债”危机,但是有隐忧,是潜在的危机,是现实的问题。如果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处置不当或企业大的经营环境持续恶化,潜在的危机就有可能爆发。
浙江逾万亿公共资源性项目向民资开放

浙江省已筛选推出441个总投资额达11830亿元的重大公共资源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商推介。
  据介绍,441个项目涉及产业平台、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8个类别,总投资额为11830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20个,100亿元以上项目26个。从大类看,产业平台类项目投资额最大,为4375亿元;其次为交通设施类,39个项目总投资额为2946亿元。
  浙江省发改委主任孙景淼表示,此次面向民间投资开展招商推介的目的包括拓宽民间投资行业准入,为民间投资进入垄断性行业创造条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强化对民间投资服务,向民营企业公开公共资源性项目投资信息,搭建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有效对接平台;拓宽项目融资渠道,以独资、合资等方式,帮助解决项目资金筹措难等瓶颈制约。
  据介绍,此次入选的项目都已经纳入国家和省市“十二五”相关规划,具有合理的投资回报能力。
  孙景淼还表示,浙江省将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新36条”42项实施细则,制定省级部门分工方案,对配套实施细则一一梳理和衔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理出一批民资进入意愿强烈、国家层面有突破空间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争取民资进入金融、铁路、能源等领域先行先试。
  “民间投资不仅要进得来,还要划得来。”孙景淼说,浙江省正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包括收费年限、合理回报等。
  今年1月-6月,浙江省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8.5%,占全省全部投资比重的63.5%,民间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率达到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