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邢台银行公务卡客户:
为保障您公务卡资金安全,营造依法合规的公务卡使用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请合理用卡,避免将大额资金存入公务卡账户。邢台银行将对公务卡的存入、转出溢缴款设定限额,该限额将结合监管要求及风险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整。现对公务卡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如下:
1. 公务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交易须真实、合规和合法。不得将公务卡出租、出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我行公务卡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交易、溢缴款领回、取现等方式转移本人公务卡内来源不明资金;不得用于电信诈骗、洗钱、境外投资等非法交易或非个人日常消费用途。
2.公务卡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套取现金,不得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套取公务卡信贷资金。
3.公务卡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如购买房产、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车位、缴纳房地产相关税费等。
4.公务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虚拟币、投资性贵金属、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性投资等。
5.公务卡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如在自有商户交易、公司及店铺装修、支付货款、缴纳公司经营性税款或代客缴费等。
6.公务卡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分红型保险、投资连结险、万能险等非消费型保险。
7.公务卡资金不得用于博彩领域,如购买彩票、赌博等。
8.公务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如偿还信用卡、贷款等。
9.公务卡资金不得用于其它限制或禁止性领域。
若公务卡资金用于以上或其他非消费领域,则有可能交易失败。对于持卡人违规用卡、出现监管机构规定或我行认定的风险特征的,我行将对公务卡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提前终止分期、降额、限制交易、止付等风险管控措施。为保证您的正常用卡,请妥善保管与公务卡交易用途相符的有效交易凭证,以备核查。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可致电我行客服热线0319-96306咨询。
特此公告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