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8年第87号
一、招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水平,同时满足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安全监管要求,按照信息科技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根据行党委要求,我行启动相关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1.2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邢台银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依据信息安全相关法规、标准及行业管理规范,对邢台银行指定的信息系统进行测评,客观分析风险和不足,给出初步测评结论,提出安全建设整改建议,指导甲方进行整改,出具正式测评报告,完成定级报备相关工作。
二、招标书的取得与招标响应
投标意向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12月10 日17:00 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投标意向人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文件影印件,招标人初步审查合格后向其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标的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必须具有公安局认证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资质。
2、供应商公司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具备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系统产品相关的著作权。
3、供应商近3年来承担过的金融行业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类案例(项目合同附订单)。
4、用于本项目的应具有经验丰富、人员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
5、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对于交付物应提供良好的后期跟踪体系,承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能够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
6、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的正式授权书。
7、在以往的服务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8、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能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
9、遵守国家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10、凡领取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投标均须对招标文件负责保密。
11、本标书中的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2、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13、投标方必须在以往谈判或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1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表请自行到邢台银行网站(www.xtbank.com)下载。
信息科技部联系人:徐晓波 15832927558
电子邮箱:xuxiaobo492@126.com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