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行交易级大总账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11月23日

  招标编号:2018年第79号

  一、招标项目:

  1.1 项目概况

  邢台银行目前业务处理和账务处理均耦合在综合业务系统中,无独立总账系统,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总账未统一,导致各业务系统机构、科目等基础信息不一致、多维度账务信息缺失、核心系统日终压力大等问题;二是系统缺乏统一的核算原理,对核心、信贷等系统的依赖性太大,新业务不仅需要对业务功能进行开发,还需要对核算等进行改造,不利于业务迅速调整;三是随着业务的不断创新,以及准则所带来的核算变化,对部分业务系统带来巨大的改造压力;四是需要浪费人力等资源来对核心、财务系统进行核对等。

  借由此次建设核心系统的契机,我行将搭建交易级大总账系统,支持业务系统实现交易与核算的分离,满足更细粒度、更多维度的管理需求,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提升银行的精细化核算和管理水平。

  1.2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邢台银行交易级大总账项目。

  项目内容:提供全行会计核算服务的企业级系统平台,满足会计确认、计量和记录需要,负责会计总账生成,满足面向国内外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需要,并为全行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关键核算数据支撑。

  二、招标书的取得与招标响应

  投标意向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11月30日12:00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投标意向人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文件影印件,招标人初步审查合格后向其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标的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方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并拥有所开发软件的著作权证书。

  2.  投标方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投标代理人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3.  投标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投标方必须在以往谈判或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  投标方应具有相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全部合法授权书。

  6.  具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能自愿遵守招标文件规定。对本次投标所选用的软件应用产品必须具有完整知识产权,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7.  投标方必须为本项目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和技术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可靠性和经验。

  8.  投标方应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强大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良好的合作精神。

  四、重要提示和其他要求:

  1.  投标方不得串标。
  2.  投标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
  3.  招标方如发现投标方采取不正当手段报送虚假材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结束后,如发现中标方报送虚假投标材料,招标方有权拒绝签署合同或终止已签订的合同。
  4.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所有投标方不能满足我行要求造成招标中止的,招标方有权重新进行招标。
  5.  招标方不向未中标方退还投标文件。
  6.  投标方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也不得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  投标方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必须具有完全知识产权。
  8. 凡领取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投标均须对招标文件负责保密。
  9.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10.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表请自行到邢台银行网站(www.xtbank.com)下载。

  计划财务部联系人:杨江涛  13833906199

  刘彦丽  15832911301

  电   子   邮  箱:xtshjcb@163.com

                      邢台银行交易级大总账系统项目报名表.doc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