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行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09月07日

 招标号:邢银招2017第83号

  一、招标概述

  1.1项目概况

   随着邢台银行互联网和大数据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无法高效准确的对客户、产品和渠道的赢利能力、经营成本等进行全面准确的计算和分析。同时,对目标市场的细分、定位、决策等还缺乏有效的工具支持;对新增业务的收益率、管理控制、风险预警等方面还缺少提供数据支持的有效途径。我行拟建立全行企业级的可视化数据分析平台管理平台,统一规划、快速实施,实现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系统、财务系统、互联网等系统业务数据的归集、整合、汇总、分析、决策,使零散的业务数据形成统一视图,并且易于使用,业务人员可以直接操作、进行数据分析,并存储全行统一规范的基础数据、汇总数据,实现我行新一代基于大数据架构的可视化数据分析平台。

  1.2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邢台银行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项目内容:建立全行企业级的大数据分析管理平台,统一规划、快速实施,实现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系统、财务系统、互联网等系统业务数据的归集、整合、汇总、分析、决策,使零散的业务数据形成统一视图,并存储全行统一规范的基础数据、汇总数据,实现我行新一代基于大数据架构的可视化数据分析管理平台,为我行的数据挖掘工作创造新的平台和运行环境。

  二、招标书的取得与招标响应

  投标意向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投标意向人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文件(影印件),招标人初步审查合格后向其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标的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与甲方所要求的类型相符,并拥有所开发软件的著作权证书。

  2、投标方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并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

  4、必须在以往谈判或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投标方应具有相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全部合法授权书。

  6、投标方近三年来承担过的其他银行相关业务系统项目合同(附订单)(至少提供一份)。

  7、投标方供应的产品应该是已在其他银行正式运行并运行良好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如合同、验收证明复印件)。

  8、在大数据领域具备前瞻性,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实施、集成服务,项目实施关键人员需具有最近两年成功实施银行大数据分析项目的案例。

  9、凡领取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投标均须对招标文件负责保密。

  10、本标书中的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1、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12、投标方必须在以往谈判或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1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表请自行到邢台银行网站(www.xtbank.com)下载。

  联系人:付君广 17703194536

       电子信箱:hunter_falish@163.com

       邢台银行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报名表(2017-09-05 16_07_43).xlsx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