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邢银招2016第60号
一、招标项目: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邢台银行拟打包处置不良债权项目拍卖机构选定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对40项不良债权价值的拍卖
二、招标书的取得与招标响应
投标意向方可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报名。报名时,投标方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招标方要求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文件的影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联系人处或发送至联人系邮箱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合格后向其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标的为单位,投标方必须对招标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资产拍卖经营范围和能力,且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2、投标方必须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投标方需为中拍协评定资质为A及以上的拍卖机构;
4、投标方须执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不良记录;
5、投标方具有较高的执业质量,丰富的执业经验,严谨的工作作风(提供相关证明,如合同、验收证明复印件);
6、投标方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资质;
7、投标方必须遵守河北省、邢台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8、凡领取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投标均须对招标文件负责保密。
9、本标书中的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0、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11、投标方必须在以往谈判或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1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号17:00。
1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表请自行到邢台银行网站(www.xtbank.com)下载。
报名联系人:秦焕荣 0319-5503109 18932998829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