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金牛理财2015年第013号、18号、24号”理财产品于4月27日到期,理财期限分别为271天、229天、160天,通过资金运作,现已顺利实现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载明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实际投资方向
本理财计划资金100%投向债券类标准化资产,投资比例符合产品说明书约定。
二、理财产品相关费用
1、销售费:本理财产品未收取销售费。
2、托管费:本理财产品托管行按募集金额收取年化0.03%的托管费。
3、投资管理费: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我行投资管理费。
三、客户收益情况
1、013号最终实现年化收益率:[5万,30万,5.1%;[30万,100万,5.2%;100万以上,5.3%。
018号最终实现年化收益率:[5万,30万,4.8%;[30万,100万,4.9%;100万以上,5.0%。
024号最终实现年化收益率:[5万,30万,4.5%;[30万,100万,4.6%;100万以上,4.7%。
2、理财收益计算方法:投资收益=本金×天数×收益率/365,投资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该产品的本金及相应收益于2016年4月27日全部划入投资者账户。
感谢您对我行的信任和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和购买邢台银行后续推出的理财产品。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