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信息。
三、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四、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 如“仅供申报**,以防身份证复印件被挪作他用”。
五、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信息。
六、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警惕向您询问个人信息的电话及电子邮件,在任何情况下,法院、警方都不会要求您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如遇到此类情况, 应予以拒绝,必要时立即报警。
(原载2018年3月10日《河北经济日报》胡佳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