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开】开立企业类结算账户所需资料清单、开户流程及承诺

2020年10月19日

  开立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所需资料清单

  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存在代理人的)

  ●授权委托书(存在代理人的)

  ●公司章程(合伙人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股东(受益人) 、监事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所列示出的主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或受益人人数较多的可暂提供占股25%以上的受益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存款人有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的,需提供其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的相关证件

  ●当地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还需提供的资料:

  ●年检章齐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行未核发的无需提供)

  ●借款合同或加盖公章的正式公函(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账户的)

  三、异地单位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还需提供的资料:

  ●年检章齐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该单位异地生产、经营的证明文件(包括生产经营地的租赁合同等)

  温馨提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银发【2016】261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贵单位需知:

  ▲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我行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

  ▲我行按要求对上一年度已开立状态正常的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年检,年检期限为每年度3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请在期限内及时到我行进行年检。若确认存款人的账户开立不符合有关规定且不能及时提交合规账户资料的,则该账户为年检不合格账户。我行将书面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在账户系统中对该账户设置久悬标识。

  ▲开户初期原则上不开通非柜面业务,待后续了解后再审慎开通。

  企业类结算账户开户流程及承诺

    一、开户业务办理承诺

  在企业开户资料齐全合规、经我行人员上门核实其营业场地、经营状况、开户意愿均符合开户要求的情况下,我行承诺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业务。

    二、开户流程

  1.了解开户意愿:查看证件、资料是否齐全,记录客户联系方式;

  2.准备上门核实:约定上门核实时间,准备面见法人时的相关资料;

  3.核实经营场地:双人上门核实营业场地、经营状况;

  4.核实开户意愿:若法人无法到我行办理开户业务,则与法人当面核实开户意愿并留存工作记录;

  5.约定开户时间:经核实,符合开户条件的,与客户约定来我行办理开户业务的时间;

  6.审查核实证件:审查核实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

  7.核实基本账户唯一性:企业签订《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

  8.签订账管协议:符合开户条件的,与企业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9.柜员办理开户操作:柜员录入开户信息,打印开户申请书,客户填写《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盖公章、法人章,并预留印鉴;

  10.账管员审核盖章,录入账管系统 ;

  11.交付企业资料,启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