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本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本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行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对比。经本行2022年股东年会审议,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机构。
本行谨此对前任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本行提供的专业服务致以诚挚的谢意。
特此公告。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