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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业务
发布时间:2010-07-21

通知存款

产品定义: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要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是介于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之间的存款种类。

开办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法人和其它组织。

产品种类: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办理须知:

1、办理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额:个人为5万元;单位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单位为10万元。

2、支取时,只计付支取部分的利息,利随本清。

协定存款

产品定义:通过签定协议约定结算帐户留存一定额度以上的款项,约定存款利率和存放一定的期限,中途进行结算帐户与协定帐户互转资金的一种存款方式。

开办对象:企事业、经济组织的闲散资金及机关团体预算外资金或自有资金。

办理须知:

1、  客户如需办理协定存款,首先开立一个结算帐户,存款户的款项收支一律通过结算户结算,协定存款帐户不得进行结算业务。

2、  结算帐户超过约定留存额度部分的资金,银行机构将自动转入协定存款户;在营业过程中,结算户资金不足结算户额度时,银行自动用协定户资金补足结算户额度,当协定户资金不足结算户额度时,协定户余额可以降至为零。

3、  单位结算帐户留存额度起点十万元以上,存款利率为挂牌公告率。

协议存款

产品定义:金融机构与特定单位签定期限、约定利率和起存额的一种存款方式。

适用对象:协议存款开办对象为邮政储蓄、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等单位的闲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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